科研不端行為通常是指在研究和學術領域內的各種編造、作假、剽竊和其他違背學術共同體公認的道德行為;濫用和騙取科研資源等科研活動過程中違背社會道德的行為。 科研不端行為的表現有:在研究和學術領域內有意做出虛假的陳述;損害他人著作權,包括侵犯他人的署名權、剽竊他人的學術成果;違反職業道德利用他人重要的學術認識、假設、學說或者研究計劃;研究成果發表或出版中的科研不端行為;故意干擾或妨礙他人的研究活動;在科研活動過程中違背社會道德,等等。
科研人員可能會因為科學態度不公正客觀、不尊重同行學術貢獻,或有門派歧視等原因而受到學術不端指控。 被指控人是否具有主觀故意以及該行為是否造成不良后果是認定學術不端的要點。 12.隱匿利益沖突。
中國科學技術協會 :學術不端行為是指,在科學研究和學術活動中的各種造假、抄襲、剽竊和其他違背科學共同體慣例的行為。.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不端行為是指在科學基金申請、受理、評議、評審、實施、結題及其他管理活動中發生的違背科學道德或違反科學基金管理規章的行為。. 當然,對于科研不端行為的認定是基于主體的主觀有意作為。. 對于在研究計劃和實施過程中,由于研究水平和能力方面的原因造成的非有意的錯誤或不足,以及與科研活動無關的錯誤等行為,不能認定為科學不端行為。.
學術不端行為敗壞科學界的聲譽,阻礙科學進步。 學術的意義是求真,探求真理本來應該是每個學者的崇高職責,誠實也應該是治學的最基本的態度。 人類的活動很難找出還有哪一種像學術這樣強調真實,學者也因之受到公眾的敬仰,甚至被視為社會的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