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不端行為責任人獲得有關部門、機構設立的相關科研項目、學術獎勵或者榮譽稱號等利益的,學校根據關聯情況向相關主管部門提出處理建議。 學生有學術不端行為的,按照學生管理的相關規定給予相應的學籍處分。 學術不端行為與獲得學位有直接關聯的,由學位授予單位作暫緩授予學位、不授予學位或者依法撤銷學位等處理。
1 我國學術不端問題的現狀 1.1 學術不端問題易發多發 (1)從學術不端行為曝光的時間看.從1997 到2017年,幾乎每年都有學術不端案例被媒體曝 光.實際上,在國內被曝光的案件只是冰山一角,很 難用數據來確切說明學術不端行為的范圍和 程度[2]. (2)從學術不端行為發生單位看.64起學術不 端案例,發生在46所高校和1所科研單位.高校 中,既有985、211名校,也有不太知名的普通高校.
第十三條 對學術不端行為的舉報,一般應當以書面方式實名提出,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明確的舉報對象;. (二)有實施學術不端行為的事實;. (三)有客觀的證據材料或者查證線索。. 以匿名方式舉報,但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或者線索明確的,高等學校應當視情況予以受理。. 第十四條 高等學校對媒體公開報道、其他學術機構或者社會組織主動披露的涉及本校人員的學術不端行為,應當依據職權,主動進行調查處理。. 第十五條 高等學校受理機構認為舉報材料符合條件的,應當及時作出受理決定,并通知舉報人。. 不予受理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第十六條 學術不端行為舉報受理后,應當交由學校學術委員會按照相關程序組織開展調查。.
學術不端行為并不是一個孤立的事件,會引發公眾對于科研工作者的誠信問題、高校的學術風氣及政府公信力的質疑。 最后,對學術不端“零容忍”,也將指引科研工作者回歸初心,靜下心來從事自己領域的研究,生產出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從而完善發展我國的科研體系,增強國家的科研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