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高校學術不端行為會屢禁不止呢? 01 與利益、“帽子”掛鉤,是學術不端的主要誘因 蔡元培曾指出:“大學者,研究高深學問者也。 ” 大學學術研究的目的,本應該是創新學術成果,服務人才培養,推動文明進步。
這類錯誤本來可以避免,是不應該發生的,但是犯錯者并無惡意,是無心造成的,屬于“誠實的失誤”。 犯錯者應該為其失誤受到批評、承擔責任,但是是屬于工作態度問題,并沒有違背學術道德。 還有一類是學術不端行為。 這類錯誤本來也可以避免,但是肇事者有意讓它發生了,存在主觀惡意,違背了學術道德,應該受到輿論譴責和行政處罰,乃至被追究法律責任。
2009年兩會前夕爆出的這兩起院士涉嫌學術不端行為的事件,再次將如何構建科研人員群體的學術道德問題拉進了與會代表和委員們的視野。 “在一些評審中,曾不止一次地發現申報人員堂而皇之將自己從未發表的文章裝訂到已經出版的雜志中,重新偽造一本雜志。 ”山東省教育廳廳長齊濤說,“這無異于搶劫。 ” 剽竊、抄襲,在自己的論文中盜用別人的研究成果,是最常見的一種學術不端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