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類錯誤本來可以避免,是不應該發生的,但是犯錯者并無惡意,是無心造成的,屬于“誠實的失誤”。 犯錯者應該為其失誤受到批評、承擔責任,但是是屬于工作態度問題,并沒有違背學術道德。 還有一類是學術不端行為。 這類錯誤本來也可以避免,但是肇事者有意讓它發生了,存在主觀惡意,違背了學術道德,應該受到輿論譴責和行政處罰,乃至被追究法律責任。
要遵循客觀、公正、合法的原則,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方針,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對學術不端行為的懲處機制,制定切實可行的處理辦法,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近年來,由于種種原因,研究生在學業過程中常常出現學術不端行為,對于國家、社會、學校、導師以及研究生的家人和研究生本人都造成了比較惡劣的影響,學術誠信成為越來越多學者和高校教師的共同呼聲。 因此,認識學術不端行為,并進行有效地規避,對于研究生及高校教師來說,都不無裨益。 研究生作為初入行的“學者”,往往在主觀上對于學術不端認識不清,迫于學業和利好需求,麻痹大意,有意或無意地走上了學術不端的道路。 什么是學術不端行為? 學術不端行為(Academic Misconduct)是指在建議研究計劃、從事科學研究、評審科學研究、報告研究結果中出現的捏造、篡改、剽竊、偽造學歷或工作經歷。
專門的學術規范教育也是必不可少的,要防止因為不了解學術規范而產生的不端行為。 當然,除了學術規范的傳授,教師自身在學術方面的嚴謹作風對學生有更好的示范作用。 [2] 63歲的祝國光博士至今還記得,當初在海外頂級醫學期刊上看到有關中藥和西藥對治療 心肌梗塞 疾病具有同等療效的學術論文時,那種難以言狀的興奮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