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等學校對下列學術不端行為,必須進行嚴肅處理:(一)抄襲、剽竊、侵吞他人學術成果;(二)篡改他人學術成果;(三)偽造或者篡改數據、文獻,捏造事實;(四)偽造注釋;(五)未參加創作,在他人學術成果上署名;(六)未經他人許可,不當使用他人署名;(七)其他學術不端行為。 二、高等學校對本校有關機構或者個人的學術不端行為的查處負有直接責任。
要遵循客觀、公正、合法的原則,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方針,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對學術不端行為的懲處機制,制定切實可行的處理辦法,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 知乎 關于學術不端,這幾點務必警惕! 大家好~今天我們來共同了解一下何為“學術不端”,以及如何有效避免“學術不端”吧! 大范圍剽竊、抄襲或侵占他人學術成果是學術不端論文判定中最嚴重的一個方面,需要立刻按規定撤銷論文,并對論文作者進行嚴加懲處。
學生有學術不端行為的,還應當按照學生管理的相關規定,給予相應的學籍處分。 學術不端行為與獲得學位有直接關聯的,由學位授予單位作暫緩授予學位、不授予學位或者依法撤銷學位等處理。 第三十條 高等學校對學術不端行為作出處理決定,應當制作處理決定書,載明以下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