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只有調查規則的原理,才能更好地修改。今天,與國家權力擴大的濫用限制相反,存在比例原則的另一個法律哲學的基礎是尊重人類尊嚴的知識網論文的驗證規則。
正如康德在《實踐理性批判》中所提到的那樣,人以外的所有東西都是作為手段存在的,只有人是目的本身。露絲也基于正義的基礎,所有人都具有不可侵犯性。這種不可侵犯性比整個社會的福利都高。這種不可侵犯性可以排除政治干涉。
我們在公共利益和個人利益發生沖突時,如果必須犧牲個人權利來保護公權,可以確認個人的這種“犧牲”是最小的。在憲政領域有以公共利益限制行使公權的規定,但是公共利益是什么,其內容和外延是曖昧的,所以行政法領域的比例原則起到了補充作用,需要行使多少公權力,是正當的已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