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抄襲案例典型案例之一,是東北財經大學碩士生袁某的學位論文抄襲了南京財經大學碩士生曾某的學位論文。 事情發生于2009年5月,有網友在某論壇發帖子稱,其在期刊網上查資料,無意中發現兩篇碩士論文“整體框架完全一樣,除了把‘江蘇’兩字替換成‘山東’,把江蘇的統計數據換成山東的統計數據,以及一些統計指標的對比排序結果稍微改變之外”。
這類錯誤本來可以避免,是不應該發生的,但是犯錯者并無惡意,是無心造成的,屬于“誠實的失誤”。 犯錯者應該為其失誤受到批評、承擔責任,但是是屬于工作態度問題,并沒有違背學術道德。 還有一類是學術不端行為。 這類錯誤本來也可以避免,但是肇事者有意讓它發生了,存在主觀惡意,違背了學術道德,應該受到輿論譴責和行政處罰,乃至被追究法律責任。
”趙延東對記者說,“這一結果有力地說明,學術不端行為不僅會敗壞學術風氣,還會對新一代研究者產生一種極惡劣的‘示范’效應。 那些在充斥著這種不良風氣的環境里成長起來的學子們,很容易受到學術不端行為的引導,形成錯誤的價值觀念。
針對學術不端問題,課題組的建議之一是,在對腐敗問題保持高壓態勢的背景下,學術界對于自身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也要敢于“亮劍”,以“零容忍”態度查處各類學術不端問題。 反腐敗研究專家也建議,治理學術不端現象,應在相關國家法律中寫入關于學術不端問題的條文,明確學術不端行為的認定標準和懲處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