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大學學位論文規范(試行)》業經學校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為提高學位工作水平和學位論文的質量,保證學位論文在結構和格式上的規范與統一,特作如下規定。 碩士學位論文一般應用中文撰寫,提倡并鼓勵用中、外文撰寫。 理學、工學、醫學類博士學位論文須用中、外文撰寫,人文社科類博士學位論文提倡并鼓勵用中、外文撰寫。 博士學位論文字數一般3-10萬字,摘要為3000字以上;碩士學位論文字數一般2-5萬字,摘要為1000字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