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浙江大學將瘦肉精推廣到中國的許梓榮就 被廣泛質疑當年發表的文章中蓄意隱匿了試驗中生豬的不良反應。 二、學術不端行為的成因及對策思考 (一)不良的社會風氣的影響 社會環境浮躁、急功近利,是公認誘發學術不端行為的主要原因之一。
學術不端問題的解決,建立更加完備的法律制度是前提,也是較為容易實現的目標。 但教學科研人員、學術共同體乃至社會各界真正建立起對學術道德的信仰,才是問題的根本。 學術研究的底線是學術道德,學術研究的紅線是法律規范。
在了解現有管理系統數據的基礎上,為能夠準確分析學生學術不端行為存在的原因,筆者重點對2019—2020 學年內,參與作業查重系統的課程、教師及學生的數據進行了統計,并與部分教師進行了訪談,了解學生及教師對現存在規范學術不端行為規定的想法。 在收集數據和資料的基礎上, 對研究生不同程度的學術不端行為進行統計分析,發現目前存在三個問題 :
學術研究是由人來做的,像人類的其他行為一樣,學術研究會出現種種錯誤。 這些錯誤大體上可以分為三類:一類是限于客觀條件而發生的錯誤。 這類錯誤難以避免,也難以覺察,隨著科學的進步才被揭示出來的,犯錯誤的科研人員沒有責任,不該受到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