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查重率≦30%,畢業論文合格,可以申請畢業論文答辯; 2、查重率﹤10%,可以申請評定校級優秀論文; 3、查重率﹤15%,可以申請評定院級優秀論文;
5、查重率≧50%,查重檢測不合格,由學校組織專家對論文進行學術不端行為的評定,若認定存在嚴重抄襲行為,則取消答辯資格。 2、15%≦查重率≦30%,去導師處填寫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重新檢測申請表,申請進行論文修改,時間不超過兩天,再檢測合格后可參與答辯; 3、查重率﹥30%,學位評定小組將結合核心章節的重復率等因素來確定論文學術不端行為的類型和性質,必須認真修改論文并延期半年才能填寫重新檢測申請表,查重通過后申請答辯,嚴重的直接取消答辯資格。 2、查重率﹥20%,由學位評定小組結合核心章節的重復率等處理意見,確定論文學術不端的類型和性質,延期半年至一年申請修改通過后才能答辯,情節嚴重者取消答辯資格。
第一條 本科生畢業設計(論文)是實現本科畢業要求的基本單元,是支撐培養目標達成的主要判據,是培養學生的工程(實踐)意識、協作精神以及綜合應用所學知識從事科學研究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的有效手段,是本科人才培養中的一個十分重要的環節。 為進一步加強東北大學本科生畢業設計(論文)管理工作,提高本科生畢業設計(論文)質量,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各學院(部)須按照培養計劃的要求,結合學校規定,制定符合本學院(部)專業特點的《院(部)本科生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管理辦法》,明確本科生畢業設計(論文)應達到的質量標準,建立全面、有效的質量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