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不端行為是指高等學校及其教學科研人員、管理人員和學生,在科學研究及相關活動中發生的違反公認的學術準則、違背學術誠信的行為。
依據這些規章和制度,學術不端行為的行為人可能承擔諸如警告、通報批評、記過、降職、解聘、辭退、開除等行政責任。 但重責之下,仍有學術不端事件頻頻發生。 僅在2018年,清華大學前博士生被撤稿事件及南京大學“長江學者”梁瑩論文“404事件”等學術不端案例,均造成了惡劣影響。
1 我國學術不端問題的現狀 1.1 學術不端問題易發多發 (1)從學術不端行為曝光的時間看.從1997 到2017年,幾乎每年都有學術不端案例被媒體曝 光.實際上,在國內被曝光的案件只是冰山一角,很 難用數據來確切說明學術不端行為的范圍和 程度[2]. (2)從學術不端行為發生單位看.64起學術不 端案例,發生在46所高校和1所科研單位.高校 中,既有985、211名校,也有不太知名的普通高校.
”趙延東對記者說,“這一結果有力地說明,學術不端行為不僅會敗壞學術風氣,還會對新一代研究者產生一種極惡劣的‘示范’效應。 那些在充斥著這種不良風氣的環境里成長起來的學子們,很容易受到學術不端行為的引導,形成錯誤的價值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