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后進行復檢,復檢結果總文字復制比仍>20%、或段落文字復制比仍>30%者,本次申請答辯或申請學位無效,延期半年;半年后將修改的學位論文重新檢測,檢測通過后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4. 40%<總文字復制比≤50%者,或段落文字復制比>50%者,本次申請答辯或申請學位無效,延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