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類錯誤本來可以避免,是不應該發生的,但是犯錯者并無惡意,是無心造成的,屬于“誠實的失誤”。 犯錯者應該為其失誤受到批評、承擔責任,但是是屬于工作態度問題,并沒有違背學術道德。 還有一類是學術不端行為。 這類錯誤本來也可以避免,但是肇事者有意讓它發生了,存在主觀惡意,違背了學術道德,應該受到輿論譴責和行政處罰,乃至被追究法律責任。
對于學術不端,看我們怎么去定義了。 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眾說紛紜,其實簡單來說,學術不端就是剽竊抄襲別人的作品,占位己有;亦或者同一篇文章,先前發表了中文,隨手翻譯成英文,又想去發SCI等 首先是學術造假,包括兩方面。
學術失德就比較麻煩,他本身實際上并不違背法律或者其他有強制執行力的社會契約,只能以道德的方式予以懲戒。. 典型的學術失信的例子有:韓春雨,小保方晴子,翟天臨等,學術失信一旦大錘砸下來基本也就涼涼了,但是韓春雨貌似還沒涼。. 但是我們需要明白一件事,學術失信是很難判定的,因為涉及到是否有主觀性的問題。. 比如說某人數據疑似造假,但是也可能是他本人水平太菜數據處理有問題,這就讓學術失信判定很成問題。. 同樣,學術失信和錯誤結果之間也是需要理清的。.
在趙延東的調查中,還有一個比較有意思的發現,那就是,“39%的博士生認為學術不端‘值得同情’,23%的人表示‘可以原諒”’。 “博士生對周圍學術不端行為的感知和認識是影響他們對學術不端態度的最重要因素之一,博士生越是感覺周邊環境中學術不端行為比較普遍,就越可能對學術不端行為持同情和原諒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