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不端問題的解決,建立更加完備的法律制度是前提,也是較為容易實現的目標。 但教學科研人員、學術共同體乃至社會各界真正建立起對學術道德的信仰,才是問題的根本。 學術研究的底線是學術道德,學術研究的紅線是法律規范。
近年來,由于種種原因,研究生在學業過程中常常出現學術不端行為,對于國家、社會、學校、導師以及研究生的家人和研究生本人都造成了比較惡劣的影響,學術誠信成為越來越多學者和高校教師的共同呼聲。 因此,認識學術不端行為,并進行有效地規避,對于研究生及高校教師來說,都不無裨益。 研究生作為初入行的“學者”,往往在主觀上對于學術不端認識不清,迫于學業和利好需求,麻痹大意,有意或無意地走上了學術不端的道路。 什么是學術不端行為? 學術不端行為(Academic Misconduct)是指在建議研究計劃、從事科學研究、評審科學研究、報告研究結果中出現的捏造、篡改、剽竊、偽造學歷或工作經歷。
在采訪中,也有研究生向記者表達了對于學術不端的痛恨。 “無論如何,學術造假都是不能原諒的。 學術研究允許失敗,但絕不能造假,因為這是一個研究者的底線。 ”北京師范大學在讀博士生張紅偉說。
學術研究是由人來做的,像人類的其他行為一樣,學術研究會出現種種錯誤。 這些錯誤大體上可以分為三類:一類是限于客觀條件而發生的錯誤。 這類錯誤難以避免,也難以覺察,隨著科學的進步才被揭示出來的,犯錯誤的科研人員沒有責任,不該受到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