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Nature》刊登了一篇來自復旦大學研究者的評論文章,指出了國內學術不端現象的嚴重程度并分析了其中的種種原因。 文章的最后還給出了一些改善這一現象的建議。 四百萬名中國科研人員正在影響著全球學術界,這個數字比任何國家都要多。 據統計,2008 年,中國在 Web of Science 上的論文收錄數量已經超過了英國,排名世界第二。
第三十一條 經調查認定,不構成學術不端行為的,根據被舉報人申請,高等學校應當通過一定方式為其消除影響、恢復名譽等。 調查處理過程中,發現舉報人存在捏造事實、誣告陷害等行為的,應當認定為舉報不實或者虛假舉報,舉報人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啟動第三方的秘密調查,對經調查屬實的作者應通報作者的工作單位及其上級部門,責成發表存在學術不端論文的期刊按照國際慣例登載撤銷該文的聲明。 對于刊物自身存在的學術不端行為,則是發現一起,處理一起,絕不姑息。 充分利用網絡資源對各種學術不端行為進行嚴厲監督,接受來自讀者及研究參與者的實名舉報。
學生有學術不端行為的,還應當按照學生管理的相關規定,給予相應的學籍處分。 學術不端行為與獲得學位有直接關聯的,由學位授予單位作暫緩授予學位、不授予學位或者依法撤銷學位等處理。 第三十條 高等學校對學術不端行為作出處理決定,應當制作處理決定書,載明以下內容: